印度人民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57:0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95页(421字)
组成印度联邦议会的机构之一。
人民院由各邦选民直接选出的不超过525名的议员,及按法律规定产生的代表中央直辖区的总数不超过20名的议员组成。当选为人民院议员须印度公民,且年龄不小于25岁以下和具有法律确认的其他条件。人民院任期5年,总统有权在届满前提前解散人民院。人民院设议长、副议长各1人。
人民院开会讨论罢免议长、副议长职务的议案时,议长、副议长即使出席,亦不得主持会议。人民院讨论罢免议长职务的议案时,议长有权发言或以其他方式参加活动,且在第一次表决中有表决权。人民院可提出包括通过的总统提交的财政法案在内的任何议案。财政法案经人民院通过后,应送联邦院征求意见,不论最后人民院是否接受联邦院的意见,该法案应视为两院通过。
人民院未决之法案,或虽经人民院通过而在联邦院中未决之法案,应由于人民院解散而废弃。人民院召开会议须十分之一以上议员出席方为合法。人民院表决以出席及投票议员多数为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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