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46: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89页(362字)

法院就诉讼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

裁判的一种。从程序上说,它是结束对案件的审理,为终局判决。从内容上说,它是解决案件的实体法上的事项,为实体裁判。

依案件的性质,有民事判决与刑事判决之分。

民事判决是为解决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按解决的结果,民事判决可分为肯定的判决和否定的判决,按判决性质又可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

刑事判决是为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刑、如何处刑以及刑罚执行方法等问题。刑事判决可分为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判决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法律的具体结果,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

除法院可按审判监督程序改变确有错误的判决以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均无权变更或取消。判决必须制作判决书,依法向当事人公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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