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51:2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03页(559字)
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这是由我国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我国目前所处社会发展阶段所作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
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脱离开社会主义道路;二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主义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与法制的建设,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坚持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我国从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一个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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