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管辖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6: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69页(199字)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对于同一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均享有管辖权,而原告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法院起诉。

这种形式的法院管辖制度旨在保护原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有助于法院查明案情并及时处理。原告当事人的这种诉讼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告人所选择的法院不得借故推却而不受理,被告人也不得提出异议而不去应诉。当然原告人也不能随意变动自己选择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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