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57: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32页(309字)

亦称“租借制”,指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

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把一部分国有的但国家暂时无力经营的中小企业或林地等租借给本国资本家经营,利用资本家的经济力量和管理经验,以达到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使国家掌握更多的工业品与农民进行交换,从而巩固工农联盟,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目的。从1921年实行该政策起至1923年底,共出租中小企业7500个。由于出租的都是中小型企业,因此其产值在全国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很小。

租赁企业每年须向国家交纳租金,最初主要采取实物形式,后来80%采用货币形式按国家规定进行交纳。

随着社会主义国营大工业的迅速发展,租赁制不久便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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