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大区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6: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43页(249字)
即行政区议会。
经与各市议会协商可设立行政区。每一行政区的具体设置,取决于代表该区大多数居民的多数市议会所投的赞成票。行政区的代表机关是大区议会、大区委员会和大区参议会。大区议会由行政区辖区内的公民直接选出的代表和辖区内各市议会选出的成员组成,其中后者人数应少于前者。
大区委员会是行政区的会议执行机关,由大区议会以无记名投票从议员中选举产生。大区参议会是行政区的咨询机构,其组成由法律规定,以保证辖区内的文化、社会、经济和职业组织享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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