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23页(219字)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财产所有者或保管者不备或者不在场,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盗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惯窃或者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