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397页(275字)
【条目出处】:见第四十六回
【释文】:
即家生婢。
奴婢之女继续服役为婢就称为“家生女儿”。鸳鸯是家生女儿,贾母死后,她被贾赦看中,要收房为妾。她不从,只能以死来抗拒。她的悲惨下场,反映了奴婢的毫无人权,满清入关前,保持着一些奴隶社会的落后制度,家奴制就是其中之一,入关后,这个制度仍维持着。
《大清律例》卷二十八《刑律·斗殴》就这样规定:“凡民人家生奴仆,印契所买奴仆,并雍正十三年以前自契所买,及投靠养育年久,或婢女招配生有子息者,俱系家奴,世世子孙永远服役,婚配俱由家主。”于此可见鸳鸯悲剧的社会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