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上米不能按数交
书籍:红楼梦鉴赏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4:12: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434页(374字)
【条目出处】:见第七十五回
【释文】:
清朝初期,特别在康熙年间,每逢自然灾害,朝廷蠲免钱粮,数达几千万两。
然地主受惠,佃户并未少交。康熙四十九年十一月,给事中高遐昌奏,蠲免钱粮,请将佃户田租亦酌免。于是规定:“嗣后业主免七分,佃户免三分,永着为例。”可是,这也是官样文章,事实上并没有贯彻执行。
所以各地抗租斗争日趋激烈。例如康熙五十年四月,李煦奏折中就有“常州府属无锡、宜兴二县,劣衿顽户抗粮”的记载。
到乾隆时,吴中佃户抗租,久成锢习;北京附近“佃种旗地之户,家本贫寒,收成丰稔尚可按期完纳,一遇水旱不齐,动致拖欠不清。而地亩盐碱抛荒,佃户逃亡,亦所时有。
”直隶巡抚方观承在《劝旗丁恤佃》告示中也承认,佃户“藉灾抗租,以轻报重。”从《红楼梦》中的描写,可见抗租抗粮已经直接威胁到贵族家庭的日常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