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学的农业化学派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03:20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25页(570字)
简称“农业化学派”,指由德国化学家用化学方法研究土壤中的养料和植物成分而形成的土壤学中的一个学派。
德国化学家李比希在《化学在农业和植物生理学上的应用》一书(1840年)中指出,“只有矿物质才是绿色植物的养料”,即“植物矿物质营养学说”;并指出,“应该把植物从土壤中摄取的矿物质归还给土壤”,即所谓“归还学说”。这就引导人们用化学方法研究土壤中的养料和植物的成分等问题,因而出现了土壤学中的“农业化学派”。
“农业化学派”对土壤学、农业化学、植物营养学的发展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它揭示出土壤养分平衡问题以及农业生产中无机营养物质的循环等重大问题。它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尤其对实现农业化学化起过重大的推动作用。
但“农业化学派”以机械唯物论的观点用纯化学的方法来研究复杂的土壤肥力问题,这就不能全面地阐述土壤肥力的本质及其演变规律。事实上土壤肥力是由水、肥、气、热等多种因素构成的,“农业化学派”仅把土壤看成是矿物质养料的贮藏库,把矿物质养料含量的多少当作衡量土壤肥力高低的唯一标准;在农业生产实践上,认为只要施用化学肥料就可以维持土壤肥力经久不衰,忽视有机肥对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的作用,并且只强调植物消耗土壤养分的消极作用,而忽视植物对土壤养分的积聚和提高土壤肥力的作用。这样,势必陷入认识上的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