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平衡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211页(956字)
指生态系统在一定时间内结构和功能的相对稳定状态。
这是由于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能量的输入输出接近相等,在外来干扰下,通过自我调节或人为控制,恢复到原初的稳定状态。如果当外来干扰超过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而不能恢复到原初状态即出现生态失调或生态平衡的破坏。
生态平衡是动态的。维护生态平衡不只是保持其原初稳定状态。生态系统在人为有益影响下,可以建立新的平衡,达到更合理的结构、更高效的功能和更好的生态效益。
自然界总是从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方向发展,经过长期不断的演化,达到一种相对的动态平衡。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遵循着这样的演变规律而形成相对稳定状态,这是自然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当一个生态系统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它的动物和植物种群在数量上保持相对稳定,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较长时间地保持平衡状态;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构成完整的营养结构,并具有典型的食物链关系和符合能量流动规律的金字塔型营养级。
这时生态系统中有机体数目最多,生物量最大,生产力也最高。生态系统稳定性的保持,依赖于系统内部的自动调节能力。这种调节能力的强弱取决于系统内部成分的多样性和能量流动、以及物质循环途径的复杂性。一般成服多样、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途径复杂的生态系统,较易保持稳定,因为系统的某一部分因自然或人为干扰而造成结构或功能障碍时,可以被不同部分的调节所补偿或通过代谢调节而恢复稳定状态。
生态系统的自动调节能力是有限度的,如果外界干扰超出这个限度,调节就难以奏效,系统就不能恢复到原物的稳定状态,导致生态失调或生态平衡的破坏,甚至崩溃。此时,首先出现的是生态系统营养结构的破坏,食物链关系紊乱,有机体个体数目减少,生物量下降,生产力衰退,从而引起逆行演替。生态平衡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人们必须着力维护生态平衡,但又不能将生态平衡视作静止不变的,不可打破的。鉴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并不能给人类提供大量适用的生物产品,旧的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也不总是高效的,因此,人类必须运用自己的智慧,逐步改变原来的自然面貌,扩大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规模,打破旧的平衡,建立新的更高效的平衡,为人类提供更多更好的生物产品和更优美、更高质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