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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特海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04:26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451页(653字)

【生卒】:1861—1947

【介绍】:

英国着名数学家、哲学家和逻辑学家。

曾在西波恩学校和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任教于三一学院和伦敦大学,后被哈佛大学聘为教授。

怀特海是英国新实在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称自己的哲学为“有机哲学”或“过程哲学”。

这种哲学以机体作为对象,研究“真正实体”的生成、实在及其相互关系。它特别强调逻辑的明确性和科学分析方法的重要性。

怀特海认为,客观世界上有两种独立自存的东西:一种是作为感觉对象的个别事物,它是构成自然的形状、大小、体积、颜色等的物质粒子;另一种是超感觉的、非真正存在于实体之中的“共相”或“永恒的实体”,这些共相只能通过逻辑分析或逻辑证明来发现或确定它们的存在。因此,有机哲学的任务就是用逻辑分析方法提供一套一般的概念,并以这些概念来说明和统一世界上的一切复杂成分,显然,怀特海割裂了个别与一般、现象与本质之间的关系,片面夸大了逻辑分析方法的作用。

怀特海和狄德金、弗雷格等人同属逻辑主义的代表。

他主张数学和逻辑是同一的,可以从逻辑推演出全部数学,他用逻辑的方法和概念来规定数学的概念,证明数学的命题。在《数学原理》中,他和罗素把整个数学归结为逻辑,建立了逻辑主义的数学体系。该书对数理逻辑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

主要着作除上述外,还有《思维的组织》、《科学与近代世界》、《过程与实在》、《自然概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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