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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原理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8 23:19:05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820页(909字)

关于自然界各种物质系统的质和质的方面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及其规律的原理。

这种质和质的方面的差异性在一定条件下,相对一定的客观标准,总会最大限度(或最小限度)表现出对其内部根据的最适宜性即最优。自然界物质系统存在的最优化决非对某种神密目的或人的需要而论,它的区分是客观的,这是由事物内部根据和条件相互作用产生的差异性决定的,而这种差别的可比较性也是客观的。最优化本身在按客观的某种适当标准的比较中而存在。

最优与不最优二者严格区别表明最优化的绝对性,但二者又是相对的,最优又具有相对性:它相对于一定标准,相对于自身的其他诸方面,相对于在一定条件下的可转化性而存在。

最优还具有多样性,多种多样具体的最优形式可概括为几种基本类型:(1)结构型态最优。这主要是指为适应一定环境条件下生存而产生的最适宜的结构形态,例如在其生存环境下某些生物的最优体态,蜜蜂所造蜂房的最完善结构等。

(2)运动过程最优。由于自然物体固有规律支配在运动过程、途径上出现的最优。例如,物体在重力场中自由运动的最优降落途径,光传播中的费尔玛现象等。(3)性质最优。指在物质系统的各种性质中由于某种条件要求表现出的最优化。例如,在一切可能晶体结构中,只有生成为八面晶体的金刚石性质最优。

(4)功能最优。主要指在最适宜条件下,物质系统功能发挥的最优。例如:只有在其他最适宜条件下,森林系统的水土保持和释放氧气的功能才得到最优的发挥。形成最优化条件的多样性中充分表明贯穿其中的“自然选择、优胜劣败”的地位与作用,因而显示出最优的客观必然性和普遍性。

这说明最优化原理决非以“目的论”为依据而是有着自然系统内在根据和条件,即在多种可能和现实的关系中必然选择对其最适宜标准的可能及其向现实的必然转化,即最优原理是以唯物辩证法为依据。它不过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据与条件,可能性和现实性等诸原理在自然界各物质系统质的差异性及其规律性上的具体体现。

最优原理所揭示的是自然物体中本质联系的一种新性质,因而它对丰富辩证自然观的理论内容提供了新资料,同时也为科学实践和科学认识,以及思维运动达于最优化提供了客观依据,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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