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委员会
书籍:法国大革命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28:41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法国大革命史词典》第213页(459字)
亦称革命委员会,大革命时期各地自发建立的维护社会治安的机构。
1792年4月,面对军事失利与反革命活动,议会将治安警察派至各地后,巴黎各区的民众会社与市政府即酝酿建立监督委员会,8月在巴黎最早出现,并促成了9月大屠杀。随着1793年初民族危机与社会危机的加剧,各地纷起效仿,遂大量建立,成员多为雅各宾派。
其主要任务是接受检举,发逮捕令。
1793年3月21日国民公会决定予这些委员会以合法地位,并规定:在每一市镇或各大城市的每一区,均建立一个,由占人口10%的选举人选出的12个公民组成,主要职能是监督嫌疑犯与住在法国的外国人。
此后成员多由特派员指定,且权力日增。9月起又掌管警察权,有权以法律的名义逮捕“自由的敌人”,向爱国公民颁发证书,确定并逮捕嫌疑犯。
当时全国计有2万多个监督委员会,处理了约50万左右的嫌疑犯,是实行恐怖的有效工具。热月政变后,1794年8月国民公会宣布不足8千居民非地区首府的市镇取消委员会,在城市亦日趋减少,1795年不足5万人口的城市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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