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83页(1068字)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有技术、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场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项目。
无形资产没有物质实体,但能够使资产拥有者享有某些特殊经济权利或超额净收益。无形资产的价值平时并不体现在账面上,有的无形资产价格是在交易过程中经过买卖双方协商形成,并没有统一的计价标准,但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无形资产的价值应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科学的评估。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前,应首先对被评估资产进行鉴定,确定被评估对象的存在。
无形资产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分类。
评估人员可根据被评估企业的经营类型、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确定无形资产的种类。
在评估无形资产时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能力,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其中包括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寿命期限。
使用年限的确定通常根据合同、协议、法规和政府的规定,可通过对经济情况的研究、统计分析或者相似资产的比较得出参考性结论。如果无形资产属于专用技术,则要考虑该项技术在国内外发展及其被更新替代的速度,还可以参照同行业无形资产的计价标准。
此外,还要考虑接受无形资产一方的消化吸收能力及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无形资产转让方由此而失去市场和损失的利润,即机会损失。
无形资产的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重置成本法和残值估算法。
(1)收益法。将无形资产在确定的未来期限内取得的收益进行贴现。
使用这种方法要求准确地预测资产的未来收益、收益期限和收益率。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能力的预测,可以参考同类资产发生转让其受让方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期或一次支付的数额,也可以参照同类资产的市场租金或协议价格进行计算。无形资产的收益率一般要高于有形资产收益率的一倍。
(2)重置成本法。
计算目前条件下更新重置开发无形资产所耗费的成本,扣除无形资产的失效价值,即可求得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对知识产权的评估。
(3)残值估算法。又称自上而下估算法。主要适用于商标的价值评估。采用这种方法,先要确定被评估的整体企业在市场上的价值,然后再用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对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所有可辨认的无形资产逐个进行评估,最后用整体企业在市场上的价值减去有形资产和可辨识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剩余的价值就是商标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