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指数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307页(1110字)
工业生产指数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产量变动状况的指标。
联合国发布的《工业生产指数方法研究》一书中指出:工业生产指数的总的目的就是表明非农业商品生产物量在一段时期中的变化。工业生产指数将许多实际资料压缩成几个简单的数字,在经济分析中把工业生产指数和其他资料结合在一起,就能用来综合反映过去的发展,预测将来的趋势,并作出决策。从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工业生产指数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指标。
工业生产指数一般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这是以为产量个体指数和以P0Q0为权数的加权算术平均指数。
指数中包括了两个主要项目:一是产量个体指数。这里的产量不是指全部产品,而是指代表产品。其产量,有的取实际生产量或销售量来表示;在某些不易选定代表性产品的行业,则用一些有关的间接指标来替代,如用投入生产的原材料数量或投入生产的劳动时间以及生产的价值量指标等来估计或替代。二是计算的权数。在工业生产指数编制中,既可以基期产值P0Q0为权数,也可以各种产品增加值占该类产品增加值的比重或各行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行业增加值的比重为权数。
在运用各国工业生产指数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各国工业生产指数包括的部门范围不同。
大多数国家编制的工业生产指数都包括以下三个部门:矿业、制造业和公用事业(电、煤气、水),但少数国家,如英国、比利时等,还包括建筑业在内。联合国发表的各国工业生产指数资料,除有特别说明以外,一般不包括建筑业。
(2)各国工业生产指数包括的产品种类不同。工业生产指数不是按全部工业产品,而是根据代表产品编制的,因而代表产品的数量多少和代表产品的代表性与工业生产的指数计算结果的可靠程度存在密切联系。
从工业生产指数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代表产品的数量都在逐步增多;代表产品的代表性问题也引起各国充分的注意,这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业生产指数的可靠性。
(3)各国编制工业生产指数的基期不同,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价格的变动,编制指数的基期又需变更。
因而,在进行各国工业生产指数比较时,须对基期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资料的可比性。(4)在分析研究各国的工业生产和经济状况时,除了着重分析工业生产总指数外,也应注意研究各分类的工业生产指数。例如,按国际比较通行的分类有:制造业生产指数,矿业生产指数和公用事业生产指数;工业耐用品生产指数和非耐用品生产指数;最终产品生产指数和原料生产指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