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德矿务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139页(872字)
德国在山东进行殖民掠夺的机构之一。
根据1898年签订的中德《胶澳租界条约》,德国帝国主义不仅获得了在山东修建铁路的权利,而且还攫取了在沿铁路两旁30里内开采各种矿产的权利。《胶澳租界条约》签订后,组成山东铁路公司的德国财团,为了同时获得山东矿业的开采权,也组织了一个“德华山东矿务公司”,中国官民一般称它为“华德矿务公司”。
1899年6月1日,德国政府在向山东铁路公司颁布特许令的同时,也给华德矿务公司颁发了一个特许令,主要内容是:1.特许令受领者五年,有在山东拟建筑的沿铁路两旁30里内探查、呈请开采各种矿产的特权,逾五年后则取消之。
2.特许令受领者要在公司的形式下组织一个或数个德华公司,其中至少有一个在三个月内组织起来。
3.为补助胶州湾工事及其他行政费用,矿业公司分配红利照实收股本在5分以上时,应将红利的一部分报效给德国的胶澳政府,其计算办法与铁路公司相同。4.矿业公司应将其采出煤炭,先供德国海军应用。
德国的银行垄断财团按照德国政府的这个特许令,于1899年10月10日在柏林正式组成了华德公司,并向德国政府登了记。同德国的山东铁路公司一样,它也是直接为德帝国主义政治经济服务的。
当时公司的预定资本为1200万马克。实际投资为152.7万元。该公司于1900年3月21日,与山东地方政府签订了一个《山东德华矿务公司章程》。在该公司经营下,开挖了坊子、淄川两处煤矿。
它所经营的山东煤矿,是当时帝国主义在中国经营的着名大煤矿之一。其煤炭产量,仅次于开滦和抚顺,占第三位。
德华矿务公司经营十多年,营利多让铁路公司以运价形式夺了去,它本身营利并不多。
从1904年到1913年,它总共盈利才180多万马克,而亏损却达320多万马克。
在这种情况下,德国的董事们不得不决定将该公司结束,于1913年初将矿务公司的全部资产转让给华德山东铁路公司,换成了铁路公司的股票。合并后,成立了总公司,预定资本为6000万马克,下设铁路与矿山二部。
矿山部本部设在青岛,下设坊子煤矿、淄川煤矿、金岭镇铁矿三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