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宣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380页(756字)
【生卒】:1844—1916
【介绍】:
清政府洋务派官员。
字杏荪,号愚斋,江苏武进(今常州)人。1866年(同治五年)中秀才,纳资为主事。1870年经杨宗濂推荐,入李鸿章幕府以行营内文案兼充营务处会办。
1872年参与创办轮船招商局,旋任会办,后升督办。
1880年筹办中国电报局,任总办。1893年又筹办华盛纺织总厂,任督办。
1884年署天津道。1886年任山东登莱青道兼东海关监督。1896年任天津海关道兼津海关监督。
他协助李鸿章举办洋务,经营轮船、电报、煤铁开采和纺织业,几乎独揽了全国铁路修建权,承办汉阳铁厂,并恢复为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同时开办了中国通商银行,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前身)、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电报学堂、商务学堂、船政学堂等新式学堂。在兴办近代企业中,他力主商本商办,反对洋商侵利。
他在主持架设津沪、苏浙闽粤等电线时,抵制了外商的经济侵略。在列强争夺中国路权中他先后与各国谈判借款,拱让了芦汉、沪宁、苏杭甬、浦信、粤汉等路权。
1896年他向清政府提出练兵、理财、育才等改革纲领,反对维新派的政治民主改革方案。1900年义和团运动控制京津地区后,他从上海急电荣禄、裕禄,认为拳民已毁路戕官,当以匪论,主张予以痛剿,不能养痈遗患。
6月24日,他又致电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建议趁未奉清廷向各国宣战谕旨之前,先电饬上海道与各国驻沪领事订约,首倡“东南互保”之议,为刘坤一、张之洞所采纳。6月26日盛宣怀,余联沅等同各国驻沪领事就“互保”内容举行正式会谈,并签订《中西官议订保护长江内地通共章程》,将其“互保”主张付诸实施。次年,升任会办商约大臣,此后他将互保原则运用于外交事务,在主持与英、美、日、葡等国签订的商约中,丧失了中国大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