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匠营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820页(762字)
国营手工业机关的总称。
其中包括织营、木营、金匠营、金靴营、镌刻营、绣锦营等六种,它们只管生产,不兼办收发、分配等工作。木营由木工组成,担任建造房屋和制作木器;织营由织机工人组成,负责织造布匹绸缎;金匠营由金银饰品工人组成,担任铸印和打造金银饰品;金靴营由制靴工人组成,负责造靴;镌刻营由刻字工人组成,专门雕刻各种书籍、诏书、木戳;绣锦营由绣工组成,负责刺绣。
“营”来源于“兵营”,诸匠营因人数众多,为了便于管理,依照军制,各营以太平天囯第三官阶“指挥”统率,其总制、监军、军帅至两司马都如军队的编制。这种制度在金田起义后不久就产生,据《贼情汇纂》记载:太平军在攻全州城时,将煤炭工人编为土营,挖掘地道,颇有成效。
定都天京后,实行废除私有财产的圣库制度,将各种工匠编入诸匠营和百工衙,专门负责天京军民的日常所需。定都之初,天京百姓踊跃加入诸匠营,织营、木营人数尤其多,织营达1.4万人,木营亦有数千人。
太平天囯将各种技艺工人集中起来,互相学习,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兴建天王府,不逾年便竣工。因此,连清方也承认,诸匠营使“工人各倾其材,各利其器,凡有所需,无不如意”。
诸匠营制度是适应战争需要的一种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专业化水平,但是由于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挫伤了工人的劳动积极性,不久,便出现了工人逃亡的现象,如织营建立后不过一年,“自夏徂冬,所存只四分之一”,木营700余人,瓦匠营900余人。这三个营原是诸匠营中人数较多的,一年后仅剩下5000人左右,暴露了其不可克服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