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139页(212字)
太平天囯后期,洪秀全先于《天历每四十年一斡旋诏》中制定每年有六个宗教节日:“将今诏系于天历之首,并注明每年正月十三日是太兄升天节,二月初二日是报爷节,二月二十一日是太兄暨朕登极节,三月初三日是爷降节,七月二十七日是东王升天节,九月初九日是哥降节,每年六节各注明该月日顶头,永远如是,颁行天下。”继又颁布《天历六节并命史官作月令诏》,再一次明文规定上述六个节日为“天历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