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物资出版社《新编社会学辞典》第685页(827字)
【释文】:
是研究文化现象或文化系统的科学,又称文化科学、文化哲学。
文化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1)文化包括行为的模式和指导行为的模式;(2)这种或隐形或外显的模式都是后天习得的,学习的方法是通过人工构造的符号系统;(3)这种模式物体体现在人类的人工作品中,因而后者也属于文化;(4)文化的核心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价值系统。不同质的文化,可依其价值系统的不同而相区别;(5)文化系统既是限制人类活动方式的原因,又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和结果。这是着名人类学者克卢伯提出的关于现代文化学的理论。他认为,文化是一种架构,包括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它通过符号系统习得和传递。
文化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分析和揭示文化系统中的有形的和无形的模式、结构。
对文化学的研究,始于19世纪的德国。
L·皮格亨于1838年提出了“文化科学”的概念,并主张将其发展成专门性学科。其后德国学者C·E·克莱姆曾着有《普通文化史》(1843)和《普通文化学》(1854)等书。
英国着名人类学家泰勒在其《原始文化》(1871)中提出了文化科学这一名称。
德国着名化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奥斯瓦尔德在本世纪初提出了建立现代科学体系的设想,并将文化学置于这一体系的顶端。然而,对于现代文化学的建立影响较大的是美国着名人类学家A·克卢伯、A·怀特等人。克卢伯认为文化是一种架构,包括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它通过符号系统习得和传递。
A·怀特在美国倡导“文化学”要早于A·克卢伯,有人甚至推许他为“文化学之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文化学》(1949)一书中认为可采用唯物史观的决定论方法分析文化的演化,这一思想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
自20年代以来,文化学的研究中又出现了“文化工程学”、“文化心理学”、“文化动力学”等分支学科,文化科学的研究正日趋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