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41页(742字)
亦称“定单法”,“产品成本计算分批法”的简称。
按照产品的批别或定单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企业,如重型机械、船舶、专用工具、专用设备制造,大、中修理及新产品试制等生产。分批法的主要特点及具体核算方法是:(1)以购买者的定单或自行划定的产品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置产品成本明细帐。(2)成本计算单同样按成本项目开设专栏,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也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如果本月只生产一批产品,发生的一切费用都是直接费用,可以直接归集于该批产品成本计算单。如果本月生产几批产品,那么,本月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记入各批产品成本计算单,发生的间接费用则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记入各批产品成本计算单。
投产批数较多的企业,为了简化间接费用的分配,可采用“累计分配法”。即每月发生的间接费用,在基本生产二级帐中按成本项目登记全部产品的累计生产费用,当月不按批别分配归集,待某批产品完工时,再根据累计间接费用分配率,确定该批完工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计算完工产品成本。
(3)采用分批法,成本计算期与生产周期相一致,而与核算报告期不一致。在一张定单或某批产品完工前,成本明细帐中归集的生产费用,就是在产品成本,完工后则所有费用均为完工产品成本。所以,这种方法一般不存在月末在产品成本的计算问题。批内产品跨月陆续完工时,为简化核算,可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或上批同种完工产品的实际成本作为完工产品成本。
待该批产品全部完工时,再计算该批产品的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但对已经转帐的产成品成本一般不作帐面调整。如果批内产品跨月陆续完工情况较多,批内完工产品数量,占全部批量比重较大,则应采取适当的分配方法确定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