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生猪收购补贴款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42:2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46页(267字)
商业企业应收财政部门因加价收购平价生猪的补贴款项。
有的省、市、自治区为了调动生猪生产的积极性,采取加价收购平价生猪的办法。商业企业在支出加价款时,按政策规定不应计入生猪的进价成本,而是作为结算资产由地方财政部门给予补贴。
即会计部门仍按规定的平价收购作为“库存商品”的进价,所支付的加价款部分,应在“应收款——应收生猪收购补贴款专户”中核算。
在收到财政部门拨来这项补贴款时,再冲减“应收款——应收生猪收购补贴款专户”,如有余额,则表明商业企业向财政部门应收而未收的生猪收购补贴款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