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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开证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55: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29页(396字)

在国际贸易中,凡贸易合同规定进口货物需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付款的,进口商须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期限内,向进口方银行开出信用证。

开证银行对外开出信用证后,是以开证行的信用对外作出有条件付款的承诺,只要出口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合格单据,开证行就得无条件地履行第一性付款责任。所以,在进口开证时,进口商除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开证费(如开证金额的1.5‰不等)外,还需预交一定比例的进口开证保证金;不少国家为了控制进口,节约外汇支出,进口商必须取得政府管理当局核发的“进口许可证”,方可对外开证。按照国际惯例,开证银行受理对外开出的信用证所列条款内容完全以进口商(开证申请人)递交的“开证申请书”中所列条款为依据,至于“开证申请书”中所列条款与贸易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开证银行不必过问,亦不对其负责,以免在进口资金结算时发生意外纠缠,开证银行只对信用证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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