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汇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07:0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59页(440字)
逃避一国外汇管制法令的管理,将外汇私自转移、让售或移存国外银行的非法行为。
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都限制一切外汇自由流通、转移或移存国外。例如,根据我国《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中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逃汇:(1)未经管汇机关批准,境内机构将收入的外汇私自保存、使用、存放境外的;违反《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收入的外汇存放境外的;(2)境内机构、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低报出口货价、佣金等手段少报外汇收入,或者以高报进口货价、费用、佣金等手段多报外汇支出,将隐匿的外汇私自保存或者存放境外的;(3)驻外机构以及在境外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不按国家规定将应当调回的利润留在当地营运或者移作他用;(4)随经管汇机关批准,派往外国或者港澳等地区的代表团、工作组及其人员不按各该专项计划使用外汇,将出国经费或者从事各项业务活动所得外汇存放境外或者移作他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