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55页(179字)
指由我方提供土地、劳力等,外商提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合作兴办的企事业。外商提供的资金、设备、材料不是以投资者作为投资股份与我方合作,建成后不与我方共同经营管理,不共同承担风险,在利益分配上,根据双方商定的条件按合同规定分取收益,合作期满即宣告合作经营结束,期满后,国外提供的设备,材料原则上归我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