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1988年国库券条例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39:0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17页(227字)
1988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共13条。
规定了1988年国库券的发行对象、发行方法、国库券的利率、票面额、偿还期等。《条例》规定国库券的发行对象是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城乡人民个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国库券发行任务采取合理分配的办法。还规定国库券可以转让,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但不得作为货币流通等。
它是发行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