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09页(193字)
“对人税”的对称。
一般是指课征与纳税人无直接关联的商品、个别财产或行为等的各种税收。是资产阶级财政学的一种税收分类。对物税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收益额、流转额或其外部特征为课税标准,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情况规定税率,它不考虑纳税人的负担情况。资本主义国家的间接税都属于对物税的范畴;直接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如土地税、房产税,也属于对物税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