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25页(186字)
对国营企业占用国家固定资产按资产原值征收的一种税。
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拟定对国营工交企业开征,按固定资产原值征收,税率按不同的行业,每月定为2-5‰。在税法未正式颁布以前,暂征收固定资产占用费。先在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试点企业试行。由于情况复杂,一直尚未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