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食官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3:56:5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41页(415字)
夏至西周初期由官府经营工商业满足各项需要的制度。
三代有一定规模的官府工商业,官办官养,使工商业者服务于王室贵族生活。史载:“垂主工师,百工致功;益主虞,山泽辟”(《史记》(一),第43页)。即尧舜时设有管理百工和山林川泽财物与生产的职官。《礼记·典礼》载:周初天子有司土、司木、司水、司革、司器、司货等六府,典司六职;有木工、金工、石工、水工、兽工、草工等“六工”,典制六材。九职中的工商大都在政府控制管辖下从事生产经营。工商从业人员由官府供给食用,称为“工商食官”(《国语·晋语》)。
“庶人工商,各守其业,以供其上”(《国语·周语》)。周灭殷后,曾使部分俘虏变为专职工商奴隶,经营成果全部上缴,只得到少量生活用品。
在官营工业中,有监工考核监督,“六工”有不尽力或产品不合格者,均要治罪;官府专门生产的产品不许私人出售。随着土地所有关系的松动,工商食官制度逐渐为私营工商制度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