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税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02:3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50页(340字)
其内容分输估和散估。输估指对立有文券的大宗交易行为课税,如田宅、奴婢和牛马的交易,税率为交易额的百分之四,即交易额每一万钱,官府征收四百钱,并规定其中卖者纳三百钱,买者一百钱。散估是对不立文券的小额交易行为课税,税率亦为交易额的百分之四,税收全部由卖方交纳。
估税是东晋时产生的新税,是后世契税的起源。
其产生的条件主要是商品交换的发展,东晋、南朝政府地处南方,自然条件优越,农业进步,手工业和运输业发达,商业繁荣,商品交换频繁,这就为估税的产生奠定了经济条件。估税征收的目的名义上是为了均输,抑商励农,实际上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