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格纳的国民经济原则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1:36:4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5页(338字)
即租税应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原则。
包括税种选择原则和税源选择原则。瓦格纳认为,租税在课征时,必须选择适当的税源。他指出,可能成为税源的有三种:一是所得;二是资本;三是财产。
他认为,资本和财产不应成为税源,因为如果选择这两种,就免不了会危及税本,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能作为现实课税对象的应该是所得,也就是说,所得是最适当的税源。他认为,除合理选择税源以外,还应选择良好的税种,有些租税,存在税负转嫁,而有些则不能转嫁,最好选择那些不易转嫁的税种,如所得税作为主要税种。瓦格纳的税收国民经济原则,是从维护大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资本主义财产私有的观点出发的,但有些原则,如把所得作为税源等,也反映了商品经济条件下税收的一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