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267页(229字)
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办理,不受金额起点限制。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帐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结算,都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付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收款人开户银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经审查无误,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接到通知和有关附件,应在规定的付款期内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