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07:0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58页(477字)
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部分商品征收的一种税。
美国消费税分联邦消费税和州销售税。联邦消费税的应税商品主要是:小卧车、载重汽车及零配件、汽油、轮胎、煤炭、火器、其他体育用品等。以生产应税商品的厂商为纳税人,有的应税商品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有的商品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有的商品同时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和从量定额计征。其中,小卧车以辆为计税依据,按其耗油状况分别规定38个差别固定税额,最费油的小卧车税额约相当于最省油小卧车的税额的五倍;载重汽车及零配件,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汽油,以销量为计税依据,每加仑税额9美分;轮胎以重量为计税依据,按用途不同规定每磅差别固定税额;煤炭,一般以销量为计税依据,分别地下或露天煤矿的煤炭,规定每吨差别固定税额,但税额最高不得超过煤炭销售收入的4%,否则按煤炭销售收入的4%计征;火器和其他体育用品,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实行差别比例税率,税率为10%或11%。
州销售税的征税品目和税率各州不同,一般以商品购买者为纳税人,以应税商品的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定率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