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03页(204字)
汉代政府的官产收入。
假是租借的意思。汉代政府准许百姓在官有田园山泽之中,耕种采捕收取其利。为此,百姓须交缴相当的租税,称为假税。昭帝时已有假税存在,至东汉不绝。
元帝时曾下诏:“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租税。”(《汉书》)《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令郡县官有陂池,令民采取,勿收假税二岁。”假税时有免征。假税亦征实物,归属少府(主管皇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