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13页(231字)
元代行之于江南的户税。
元世祖平定江南以后,令将部分土地和民户拨赐给诸王、公主、勋臣,做为食邑。食邑民户纳钞以供封君享用,名叫户钞。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正月规定:在1万户田租中,输钞百锭,相当于中原的五户丝(为丝料中之一部,给封君者),平均每户输钞5钱。
成宗即位,以纸币贬值,每户增为2贯。
合万户为钞2万贯,折400锭。所增之数不赋于民,而由国家补足。
户钞与中原五户丝一样,不纳入中央财政,而归于封君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