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役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20:2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15页(410字)
古代国家强迫平民从事的无偿劳役。
一般有军役、力役和其他杂役。各国历史上都有。它是在自然形态上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的一种原始的赋税方式。
中国的徭役制度起源很早,《礼记·王制》中已有关于周代征发徭役的规定。《孟子·尽心下》有“力役之征”的记载。秦汉有更卒、正卒、戍卒等役。规定:适合男丁一生须到国都服役一年,称“正卒”;到边塞戍守一年,称“戍卒”;每年到郡县服役一月,称“更卒”;雇人代替称“更赋”。唐初行租庸调制,男丁岁役20日,若不役则收其庸;改行两税法后,庸归入两税之内。
宋王安石变法,曾行免役法,当役人户可按资产等第出代役钱交官府雇人代役,以后废除。明行一条鞭法后,徭役统征银两,称为丁银,与田赋合并征收。清雍正时,将丁银摊入地亩征收,从此赋役合并,徭役归入田赋。旧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征发徭役,名目繁多,办法严苛,残酷压榨人民。
虽然赋役合并,但在赋外的无偿征发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