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科学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204页(671字)
是指计划从国民经济整体出发,通过周密的筹划和精确的计算,使国民经济的各个部分、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协调,以促进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
计划的科学性,体现在计划工作的全过程中。包括:计划的编制方法、计划落实的体系、途径以及计划工作的最终效果等方面。
国民经济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而计划是动态的,是研究未来的,要使计划能够对庞大而复杂的整个国民经济起到有效而合理的调节作用,计划的编制方法要有一个科学的计划指标体系。
即应当完整地反映出社会扩大再生产的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反映各部门及各企业经济发展战略上的要求、数量上的要求以及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要求;要有一个灵敏而又准确的信息系统;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依据;要保证计划的科学性,还要有科学的计划编制程序。
计划的科学性还体现在计划的上传下达与最终落实上。计划制定出来以后,还有一个上传下达的过程,计划信号要能够及时地到达企业,并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当然,计划的科学性,最终反映在计划的效果上。计划用科学的方法编制出来,并下达到企业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其结果如果能够使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则说明计划是科学的。
计划的科学性,除了体现在编制方法、计划的落实与效果诸方面外,合理的计划体制是计划科学性的根本保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合理的计划体制应当是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搞活。
这就要求我国新的计划体制必须与市场经济紧密地、有机地结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