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48:2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07页(642字)

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人民伟大实践的基本内容之一,它的实质和目标,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它是在过去革命取得成功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我们党领导下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的。它不是要改变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经历一个由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从本质上说是适合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但这个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很不成熟,特别是受前苏联模式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建立起来的经济政治体制,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其消极作用也日益明显,生产力的发展就要求变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的一些具体制度。改革,就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而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前提下,在社会主义内部,通过改革,突破旧体制、旧观念,创立新体制、新观念,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社会主义制度真正得以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