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55: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619页(1902字)

1984年10月的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

《决定》根据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面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经济建设中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和原则,并规定了各项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学习决定要掌握以下几点:(1)充分认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是我们深入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确定并坚持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路线,国民经济在恢复和不断改进中取得重大的成就。经济形势全面好转,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在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中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城市经济运行体制中的许多重大复杂矛盾和问题严重地影响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克服经济领域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就无法实现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村改革为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同时对城市经济发展提出迫切要求。第二,改革是城市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第三,改革是我们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迫切需要。

第四,改革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2)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改革的根本任务。长期以来,在我们的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生产力发展极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

这种模式的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这些弊端使企业失去了对经营管理以及“产、供、销”等方面的主导地位和应有权利,影响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产生了“等、靠、要”思想。

过多的人为的计划经济机制带来了产业比例失调和价格体制混乱等突出问题,抑制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削弱了企业应有的竞争机制。

同时,平均主义的分配形式,破坏了按劳分配原则,严重挫伤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建立充满生机的经济体制就成了改革的根本任务和宗旨。(3)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搞活经济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增强企业的活力。

企业是经济、社会有机体的基础构成部分,是经济活动的直接承担者,是发展生产力和经济技术进步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立足点。

不增强企业的活力,整个经济的活力也就无从谈起。在搞好农村经济改革的同时,必须搞好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要把城市企业搞活。因为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地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能否搞活,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兴衰,影响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目前,企业效益普遍偏低,城市企业的巨大潜力远远没有挖掘出来。因此,必须紧紧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一中心环节,彻底纠正对企业管得过死、过多的现状,全面调动企业活力。对于改革经济体制,增强企业活力,《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即“一方面,正确地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另一方面,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保证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为此,我们党和政府作了许多的探索和实验,采取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厂长负责制以及把个人收入同生产成果挂钩等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我们必须在此基础上,逐步深化改革,以便我们能正确地处理好这“两个方面的关系”。(4)坚持在公有制基础上,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决定》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科学论断,是我们的改革理论和实践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的有计划发展不是对立的,是相辅相成的。

价值规律的运用是计划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保证,而有效的宏观管理又能避免盲目生产和巨大的浪费。二者的有机结合将推动我国经济的更迅速、更有效的发展。因此,为了自觉地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就必须改革现行忽视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充分重视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手段和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建立起有效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总之,《决定》在全面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科学地回答了经济体制改革中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画出了宏伟蓝图。

十二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了《决定》的正确性和进一步贯彻落实这个重要文件的紧迫性、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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