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捕
书籍:上海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19:28:4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词典》第313页(281字)
外国侵略者在租界中设置的警察。
1854年(清咸丰四年)由更夫改成。巡捕负有多种任务,除逮捕罪犯外,还管修筑道路、设置路灯、取缔妨害公众事物、检查军器、解除华人武装和征收捐税。
巡捕按国籍分,有西捕(主要是俄国人)、华捕、印捕、越捕、日捕。西捕、印捕、日捕集中于公共租界,越捕集中于法租界,华捕两租界均有相当数量。
巡捕又分水巡和陆巡。水巡检查水上船只。
陆巡有的在市内巡逻,有的在十字路口指挥来往车马,有的检查车马及行人违章事件,有的作马差(骑马巡逻,因印捕身材高大,这一任务都由他们担任),有的作便衣探员(包打听)。
上一篇:关于法租界外马路划分警权协定
下一篇:上海词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