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基金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54:5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357页(683字)

固定由某经济组织掌握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数额。

国营企业的法定基金的数量,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并在企业章程中列明;法定基金是由国家提供给经济管理机关固定使用和支配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总和构成。法定基金的变动情况,反映在年度报表和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栏中。

跨单位企业、组织的法定基金,由参加单位缴纳的股金组成,其数额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经济管理机关的章程中。

参加跨单位企业(组织)的企业和组织的股金由下列单位缴纳组成:

集体农庄与其他合作企业和组织、社会企业和组织的自有资金缴纳;

国营农场与其他国营企业和组织的自有资金和国家预算拨款缴纳。

集体农庄、国营农场及其他国营与合作企业和组织,可以按照入股参加建立跨单位企业(组织)的办法,利用拨给它们的苏联国家银行和苏联建设银行的长期贷款,并按相应的贷款对象为上述单位规定的期限偿还。

跨单位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数额,由经营-参加单位的代表会议,根据为相应的国民经济部门的国营企业和组织编制流动资金定额规定的办法加以批准。自有流动资金的增长,主要依靠自有资金以及经营-参加单位的补充缴款,当其不足时,还可依靠苏联国家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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