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403页(252字)
官名。
唐置,即宰相。唐初沿用隋制,以三省长官(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即宰相之职。
其后,因太宗曾为尚书令,臣下不敢居其职,于是以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号为宰相。因其品位高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因这些人本官品位低,便加以“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三省长官为三品,加此称等于说与三省长官一样。
后来三省长官升为正二品,此称不能适用,于是又改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见《新唐书·百官一·宰相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