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企业文化辞典》第431页(248字)
企业共决是企业员工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各种形式的总称。
在瑞典和联邦德国都有实行。一九七四年、一九七七年,奥地利、瑞典、联邦德国、爱尔兰等都相继通过了《共同决策法》,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立法的手段确定工人参与管理制度。
如联邦德国实行企业共决,让劳资双方通过“伙伴式”对话,解决劳资矛盾,协调劳资关系。
共决形式有两种:(1)监事会的员工代表制;(2)工厂委员会。工厂委员会每季开一次,由委员会主席主持,听取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合同、社会政策、经济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