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

书籍:中国近现代史及国情教育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7 23:25:01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国近现代史及国情教育辞典》第240页(600字)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向袁世凯政府提出的企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

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欧洲的主要帝国主义国家,忙于战争无暇东顾,日本企图乘机独占中国。1915年1月,日本以支持袁世凯复辟称帝为诱饵,由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当面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要求。

《二十一条》共分五部分。

主要内容有:(1)承认日本享有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2)延长旅大租借期限及南满、安奉两铁路期限为99年,并承认日本在南满及内蒙东部的特殊权利;(3)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公司附近矿山不准他人开采;(4)中国沿海港湾及岛屿,不得租借或割让给他国;(5)中国中央政府聘用日人为政治、财政、军事等顾问;中国警政及兵工厂由中日合办;给予日本武昌至九江、南昌至杭州、潮州间的铁路修筑权;允许日本享有在福建投资、修筑铁路及开采矿山的优先权。急于称帝的袁世凯派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与日本代表进行秘密谈判。在谈判期间,日本为压迫袁世凯早日就范,增兵东三省、山东、天津等地,以武力相威胁。5月7日,日本提出限令48小时内答复的最后通谍。袁世凯屈服于日本的压力,于5月9日,接受了《二十一条》中除第五号内容之外的全部要求。

第五号内容改为“容日后协商”。日本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的提出和签订,激起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人民的斗争,终于使《二十一条》未能付诸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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