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宋词大辞典》第946页(262字)
简称《正韵》。
韵书。16卷。
由乐韶凤、宋濂、王僎、李淑允等11人奉敕编撰,于洪武八年(1375年)编成。此书编撰的原则是“以中原雅音为定”,编好后,怕拘于方言,又请人提意见,修改6次才定稿。
此书文字义训据毛晃父子《增修互注礼部韵略》,而分韵归字近于《中原音韵》。此书分韵共76部,平、上、去各26部,入声10部,虽四声分立,但平、上、去三声一一相承,实际只有22韵。
共收12245字。此书收入声十韵,又有全浊声母,并非全合“中原雅音”,而杂有南方方言,是曲韵南派的创始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