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协管团干部的范围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03: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13页(516字)

各级团委协助党委管理团干部的范围,与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范围一致。

各级团委协助党委管理团干部范围的划分是:团中央协助中央管理团省、市、自治区委书记,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团委书记,全国铁道团委书记,团中央常委、各部部长和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并对团省、市、自治区委副书记,团中央委员、侯补委员进行考察、了解;团省、市、自治区委协助省、市、自治区党委管理团地、市委书记(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团委书记),团省、市、自治区委副书记、常委、部长、副部长和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并对团地、市委副书记、团省委委员进行考察、了解;团地、市委协助地、市党委管理团县、市委书记(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团委书记),团地、市委副书记、常委、部长、副部长,并对团县、市委副书记,团地、市委委员进行考察、了解;团县、市委协助县、市党委管理团区委书记、公社团委书记(及相当于一这一级的团委书记),团县、市委副书记、常委、部长,并对团县、市委委员进行考察、了解。各级团委在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同时,对同级党委管理以外的一定范围的团干部,应进行考察、了解工作,并对这些干部的任免、调动,尽可能地向主管这些干部的党委提出建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