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青年之家”建设的通知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2:50: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481页(646字)
中宣部、共青团中央、农牧渔业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全国妇联于1986年6月16日联合印发。
《通告》指出,要充分认识建设农村“青年之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作为农村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件实事来办。加强“青年之家”建设,符合广大农村青年的愿望和要求,应该受到各级领导、尤其是农村基层组织和各有关方面的充分重视和积极支持。《通知》要求,要努力把“青年之家”办成思想政治教育的阵地,科学文化学习的课堂,致富信息交流的窗口和文化体育活动的场所,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先从急需的活动内容做起,逐步创造条件,增添新项目,扩大服务对象,使之向综合性的多功能的活动阵地方向发展。《通知》强调,建设农村“青年之家,要坚持广大农民服务、为建设两个文明服务的宗旨。各地“青年之家”的建设规模,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管理方式,都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勤俭办事,讲究实效。《通知》希望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互相协作,共同配合,把建设“青年之家”活动纳入文明村(镇)建设的规划和考核标准中。
农业、文化、教育、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司法等部门,对“青年之家”的业务辅导、骨干培训、图书管理、活动示范、器材修理等工作,要加强指导和扶持。民兵、妇女等组织要关心、支持或参与“青年之家”的建设。
共青团组织要发挥“青年之家”的组织者机关管理者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创办“青年之家”,开展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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