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继承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3:22:1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604页(512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

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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