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258页(177字)
职官名,主持道教事务。
按:明于朝廷设僧录司和道录司,“僧、道录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县有僧纲、道纪等司,分掌其事,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见《明史·职官三》)。
按:宋代在京城及外地大宫观中分别设提举、提点和管干等官以主持道教事务,但地方官府中无僧、道官职,小说此处用“道官”之多,亦从明制。